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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 局 长 朴成杰
 · 副局长 李树智
 · 副局长 刘守山
 · 副局长 李承俊
 · 副书记 宋红花
民政局 >> 科室职能
综合科: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草拟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全县民政工作年度计划;负责文秘、信息、宣传、督查、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办公自动化、后勤保障等工作。
安全科:负责本系统所属各类福利机构以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科:负责局机关各项工作财务管理、负责专项资金拨付、结算工作,负责民政专项资金的财务预、决算编制工作与年总决算,负责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负责财务统计工作,编报全县民政综合统计报表汇总编报工作。
慈善总会:提倡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募集慈善资金,开展社会救助,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福利科: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及扶持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推进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全县儿童收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倡导文明婚俗;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做好婚姻登记档案建立、保管工作。
闫云江: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提供救助。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二十四小时内完成核实登记、建档工作。
民间组织:负责民间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或者备案;对民间组织实施年度检查;对民间组织违反登记管理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募捐办:贯彻落实福利彩票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福利彩票的管理、宣传工作;完成省中心下达的福利彩票销售任务;负责搞好站点管理工作;完成州局和省中心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农救科:负责全县救灾救济(查灾、核灾、报灾、灾民救济)工作;负责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负责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企业办:对本县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受理社会福利企业申办、变更、注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县社会福利企业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稽查监督;协助落实国家各项扶持保护政策,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为福利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提供服务。
社会救助科: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计划,组织落实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
社会救助事业中心: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计划,组织落实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
社会事务科:负责基层政权、区划地名、殡葬管理工作。
精神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负责精神残疾人护理、康复、文体、娱乐和总务相关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办:办理与项目有关的事务,协调各单位办理各项手续、已经进行项目的后续服务和协调解决纠纷,负责工程计划的管理和落实,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计划调整。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施工现场,督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技术交底、设计回访、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现场检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实施情况,以及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优抚安置科:负责全县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优抚事业单位与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伍士兵接收安置;负责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单位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 邮政编码:1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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