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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通过省厅验收

采写:郭晴川 【字号 】 浏览次数:198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日 打印本页

    


      11月25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验收组,对汪清县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在验收工作中,专家验收评审组通过实地查看、召开资料审查会议、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对汪清县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坚持防治并举,落实防治责任,强化基础建设,探索防灾新机制等工作,验收组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表示已达到验收标准。同时,对汪清县地质灾害防治提出了建议和要求,最终汪清县以验收组给予评分97分的好成绩,于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本轮验收工作中排名“全省第一”。

      汪清县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大大提升了基层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管理、防治措施落实、规避灾害风险等能力,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最大限度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日 审核: 金光日 发布单位: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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