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7月4日至7日,汪清县市监局在辖区城乡结合部开展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跟踪检查和医疗机构涉药涉械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乡镇药品经营企业是否有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准经营范围的行为;二是执业药师是否在岗;三是药品储存、陈列和销售是否符合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四是认证以来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五是认证以来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情况;六是药品的购进记录、验收记录、陈列药品质量检查记录、销售记录是否属实、完整;七是乡镇医疗机构(包括口腔诊所)药品和器械的使用、购进以及日常养护管理制度等。
此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5家,医疗机构(卫生院、口腔诊所、个体诊所)8家,经检查发现,个别药店有经营药品分类不清、陈列混乱摆放情况。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一家药品经营企业,要求限期整改。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城乡结合地区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和器械的购进、使用、经营、药品经营行为,从而确保乡镇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