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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地方税务局落实省局《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 促进幸福美好吉林建设三十八条措施》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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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发挥地税机关职能作用,促进美好吉林建设,根据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吉林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规定及省局《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 促进幸福美好吉林建设三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要求,结合我州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落实省局《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 促进幸福美好吉林建设三十八条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省、州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以加强地方税收软环境建设为根本,充分发挥地税机关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服务营商环境职能作用,在全系统上下深刻学习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压缩办税时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促进幸福美好吉林建设的重大意义,精心服务、精细管理、精通业务,构建更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打好便民办税的“组合拳”,树立延边地税良好形象。

     二、组织保障

    州局成立工作落实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松涛

    副组长:郝静波 王春利 朴承官 夏德忠 张春鹏

    成  员:朴南赫 李  琪 许文善 陈瑞生 金贵永 刘凤军

               时  鑫 李寅林 刘群枫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设在州局纳税服务处,由纳税服务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其他人员为成员,负责全州《方案》制定、工作监督、统计汇总、阶段总结等工作,加强同州政府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和省局纳税服务部门衔接,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相关业务的考核、监督、验收等工作(具体责任分工详见附件)。

    三、方法步骤

    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全州地税系统要将落实省局《措施》和州局《方案》各项工作内容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有组织、有计划地按照要求分解工作内容,州局将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广泛组织宣传和开展巡查监督三个方面开展。

    (一)组织学习培训

    全州地税系统利用一个月时间对省局《措施》开展系统学习和培训,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1.组织动员阶段(7月20日—7月31日)

    召开工作动员会议,系统传达省、州相关文件精神,提升全员对当前加强税收软环境、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等核心热点问题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落实好、贯彻好各项举措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使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高度统一到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各项举措创新性开展。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参照州局《方案》内容,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2.学习培训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强化自学引领。省局将搭建在线测试平台,方便干部职工每日自学。各单位可根据《方案》内容编制一些学习手册供大家学习。开展专题辅导。州局将结合学习实际和基层培训需求,由州局对口业务部门深入基层单位,就相关政策开展专题辅导。坚持学用结合。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将日常学习培训内容同本岗位工作融会贯通,与做好日常工作、提高工作质效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加强税收软环境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地税机关工作职能,将成果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举措,使广大干部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3.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9月10日)

    州局相关责任部门要组织对工作部署情况的验收。对各单位动员、培训、学习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检验各单位全员对《措施》内容的理解和掌握情况,对各项措施的宣传落实情况。

    (二)做好走访宣传

    通过办税服务厅主动向纳税人发放与省局《措施》相关的政策,着重将《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与解读》《涉税专业服务监督手册》《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及《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 促进幸福美好吉林建设 三十八条措施》等近期省、州局编印的政策宣传资料通过各类渠道发放给纳税人,主动讲解宣传资料政策内容。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员要结合工作岗位实际,到企业去、到纳税人身边去送政策,面对面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涉税疑虑。用好管好各类纳税服务平台,以微信公众平台、QQ群、微信群等掌上媒介为重点,分门别类向定期向纳税人做好政策推送,掌握纳税人阅读次数,及时答复纳税人提出的涉税疑问。加强纳税人学堂宣传辅导,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政策课堂,让纳税人全面准确地了解相关政策。

    (三)开展巡查监督

    州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不定期对各基层单位落实《措施》、《方案》情况纳入本部门绩效管理,注重日常巡查督导。针对基层各单位的具体工作进行监督,掌握各单位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各单位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对行动迟缓、举措陈旧、缺少主动性的单位及时予以纠正,摆明问题,整改提高。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要将推行《措施》作为本单位年度重要工作来抓好、抓实、抓出特色,要同征管体制改革、放管服、软环境建设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融会贯通,在服务营商环境中体现地税机关特色服务。在全州地税系统迅速掀起“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软环境”学习热潮。

    (二)因地制宜,注重创新

    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年度工作紧密融入到《措施》推行工作中,进一步将岗位职责工作做实做细,力求创新。在工作推行中要勤于思考、勤于探索、勤于钻研,立足省州局工作部署和要求,主动开拓视野、主动学习借鉴、主动破解难题,用行之有效的方式将《措施》和政策宣传落实到位。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做好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逐个环节推动、逐项措施落实,统筹抓好上下联动,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照州局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每名税务干部都要切实转变观念,将38条具体措施作为本职岗位工作中的核心学透、学懂、熟练掌握,立足岗位用全新的服务措施为纳税人服务。州局将把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软环境工作作为检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纳入干部年终考核工作,作为干部晋职晋级、奖惩及开展“评先选优”评比表彰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软环境建设长期得不到改善或由于工作不力而发生严重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单位及党员领导干部,取消“评先选优”资格,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单位将工作落实亮点性信息上报州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动态信息着力体现工作特色,州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全州进行推广。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6日 审核: 蔡重默 发布单位: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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