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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稳步推进 全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采写:田培元 【字号 】 浏览次数:59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8日 打印本页

    
    汪清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立足全县脱贫攻坚总体工作任务,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加强用地保障,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为全县脱贫攻坚获取阶段性胜利提供了坚实的国土资源利用保障。

    一、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着力发挥行业优势,对贫困村优先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通过规划调整,合理优化全县建设用地布局,将交通、水利、能源等252个基础设施项目和扶贫开发、异地扶贫搬迁工程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我县每年可享受6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脱贫攻坚项目的落地提前做好规划保障。坚持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异地扶贫搬迁工作。通过数据库中筛选,实地踏查,初步确定可在有条件的贫困村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的地块,总面积共32公顷。待地块完全核实确认后,逐步开展复垦项目。积极落实《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强化灾后重建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吉国土资发[2017]94号)文件,根据灾后情况先行安排使用土地,已为县大兴沟镇水毁桥梁重建项目出具预审意见。
  
    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加快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加强全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营造和谐稳定的脱贫攻坚工作环境,投入资金360万元,共筛选、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53处。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体系。我局先后实施汪清县满天星国家森林公园地质灾害恢复治理项目等3个地质灾害恢复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1322万元。为持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我局先后实施吉林省汪清县金仓金矿过采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等3个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总投资2903万元,总治理面积达1381公顷,矿区地质环境得到了有效恢复和治理,消除了灾害隐患,维护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通过地质灾害恢复治理项目的实施,可有效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保障村民交通安全,使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目前,我县共有矿山企业21家,其中省级发证11家,州级发证4家,县级发证6家,开采矿种有金、铁、铜、油页岩、石墨、石灰石、沸石、板岩、建筑用矿石等。针对我县矿业发展实际,我局协调相关企业,进行矿山公园的保护开发建设,对“黄金洞”等矿业遗迹进行了保护开发;进行了标识牌、博物馆、监控系统、卫生间、游客中心等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矿山公园已初现雏形,并具有一定的旅游接待能力,目前,绿色矿山仍处于开发建设中。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大了矿产资源勘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对我县进行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为盘活老矿山,积极运作,加快对九三沟金矿及闹枝金矿周围勘查的矿业权设立,为老矿山注入新活力。
    三、扶贫项目引进和用地审批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依据上级相关政策,建立了项目用地审批快速通道,实行提前介入、现场办公、全程跟踪、特事特办,积极做好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确保扶贫开发项目及时落地。对于纳入“十三五”规划的扶贫搬迁安置项目,急需开工建设的,比照执行灾后重建有关用地政策,可以先行用地。同时,积极鼓励合理使用未利用地,依据《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国土资源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国土资法文〔2016〕3号)文件,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5%执行。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50%执行。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荒漠、荒草等未利用地的,对不压占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采用租赁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我局备案。2017年州政府下达汪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58949公顷,我局通过与上级国土部门沟通协调,向省厅争取核减了4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指标由调整前的58949公顷,调整为54949公顷,为百草沟镇光伏扶贫项目调出基本农田950公顷,保障了我县“十三五” 期间光伏扶贫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同时,为使总投资4364万元、占地面积19270㎡、带动4000户贫困户受益1200万元扶贫资金的光伏扶贫项目早用地、早投产、早收益、早见效,我局积极为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汪清县光伏扶贫项目(一期工程)做好用地服务保障。2017年4月6日,省国土资源厅同意通过预审,预审批复后,我局积极做好土地勘测定界、组卷上报等工作,做到及时跟进,专人负责,实时抓好项目上报时节点,时刻跟进省厅会审进程,对省厅各处室提出的补正意见,做到及时补正,确保项目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手续高效完成。2016年,我局争取资金2250万元,建设1.5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其中,百草沟镇西林村、百草沟村、吉祥村、平安村、西城村、中兴村总计 683.55hm²高标准农田项目已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初完工。东光镇东山村333.72 hm²高标准农田项目已进入可研设计阶段。项目实施后,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同时,能够提高田间道和生产路的道路强度,增强耕地抵御灾害的能力,提高灌溉渠道的水资源利用率,完善项目区排水功能,为建立规模化、机械化农业基地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设施。项目达产达效后,可有效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玉米、水稻年产量预计每公顷分别增收1000公斤和400公斤,可带动辖区全村农户年均增收1至2千元。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发挥国土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打捆推进扶贫项目用地审批和土地综合治理,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为我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注入强劲动力。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8日 审核: 李连 发布单位: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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