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变废为宝惠民生
根据《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按照汪清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县住建局组织污水处理厂全体职工加班加点,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工艺完善。 经过不断学习摸索与调试,各项设备运转正常,污水处理过程中的重要核心部分活性污泥已经培养及训化成功,并且污泥处理间已投入运行中。污泥处理间于今年5月23日以每小时700公斤的速度开始脱泥,每日出泥量在4000—6000公斤左右,日处理污水规模2.5万吨/天,汪清城区废水通过活性污泥的吸附作用将得到有效净化。这标志着污水处理厂的各项处理工艺已全部完善,确保处理水质排放达到国家1级B标准。
县住建局对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情况进行清查
根据《汪清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县城区域内(含东光镇镇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文件要求,凡在我县城区内(含东光镇镇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及市政工程等项目,一次混凝土用量超过30立方米以上的,一律禁止施工现场搅拌,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
为全面贯彻落实此项规定,县住建局墙改办利用5月末至6月末一个月时间对我县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清查,我县县城区域内(含东光镇镇区)共有在建工程13项,其中12项工程主体已封闭,1项工程主体正在施工。经检查,未发现现场超量搅拌混凝土现象,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仅存在少数少量现场搅拌混凝土现象,数量均在30立方米以下,符合相关文件要求。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在质量、运输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县住建局将进一步推行“禁现”工作,加强查处力度,强化施工工地环境管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对于在“禁现”区域内出现的违规现象,力求通过“禁现”工作的大力开展,提高综合和社会效益,减少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改善我县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