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使广大应征青年和家长同志能够更好地了解有关规定,现就征兵对象、条件、报名等问题明确如下: 一、征集对象:征集对象主体为各级各类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其他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年龄条件:到2013年底满18至20周岁,均可报名应征;应届高中毕业生放宽到17至2l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大专文化程度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放宽到24周岁。 三、身体条件:按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国征[2008]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军队,现实表现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五、报名办法:适龄青年于7月30日前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社区或林业局(汪林、天林、大林)武装部报名应征,也可直接到县人武部直接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证件。 咨询电话:征兵办公室主任 6942863 15714433388 征兵办公室参谋 6942867 13596502263 汪清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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