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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年国家、省级临时存储玉米收购库点、收购价格公示

采写: 【字号 】 浏览次数:1118   发布时间:2013年4月16日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临时存储粮收购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生产积极性,方便农民售粮,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于2013年3月27日对全县临储玉米进行划片收购,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收购范围


    此次等外玉米收购范围仅限于汪清县域内,县域外的等外玉米不予收购。


    二、收购库点


    汪清粮库:收购汪清镇、东光镇、复兴镇临储玉米


    大兴沟粮库:收购大兴沟镇、鸡冠乡、罗子沟镇临储玉米


    蛤蟆塘粮库:收购蛤蟆塘片临储玉米


    百草沟粮库:收购百草沟镇临储玉米


    天桥岭粮库:收购天桥岭镇、春阳镇临储玉米


    三、收购时限


    2013年3月27日起挂牌收购,截止期限为2013年5月31日。


    四、收购等级


    一、二、三、四、五、等外玉米(此次增加等外品收购)


    五、收购价格


    按14%水分(标准水分)计算:


    三等粮收购价格是1.06元/斤、四等粮收购价格是1.04元/斤、五等粮收购价格是1.02元/斤、等外粮收购价格是0.97元/斤。


    按30%水分计算:


    三等粮收购价格是0.839元/斤、四等粮收购价格是0.823元/斤、五等粮收购价格是0.808元/斤、等外粮收购价格是0.714元/斤。


    按40%水分计算:


    三等粮收购价格是0.605元/斤、四等粮收购价格是0.594元/斤、五等粮收购价格是0.582元/斤、等外粮收购价格是0.554元/斤。


    等外玉米按45%水分计算:收购价格0.474元/斤。


    水分、杂质、不完善粒、生霉粒等指标扣量标准按吉粮调联[2013]33、34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质价政策各收购库点将张贴公布。


    为避免出现售粮拥堵现象,建议广大农户依据各乡镇安排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库点售粮。                            


汪清县粮食局


2013年3月26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3年4月16日 审核: 于广德 发布单位: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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