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复兴镇复兴村冷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8813060(管理科)
传 真:0433-8813060
通讯地址:汪清县汪清镇汪清街东767号(汪清客运总站对面)
邮 编:1332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复兴镇复兴村冷库项目 |
复兴镇复兴村 |
复兴镇人民政府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拟建成后主要对人参和山野菜进行冷冻。年仓储量预计为人参15吨,山野菜 20吨。该项目占地面积为300㎡,冷冻库占地面积为216 m2。该项目符合汪清县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报批版)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应对冷库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制冷机四周设置0.25m高围堰,并设置事故应急池,防止制冷剂泄露污染地下水及周围环境。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该项目运行期应选用环保型新型制冷剂。建议采用R-404A制冷剂,属于HFC型非共沸环保制冷剂(完全不含破坏臭氧层的CFC、HCFC)。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运行期噪声主要为冷库设备和水泵等生产设备运作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车辆噪声等。应采取采购噪声较低,且带有配套降噪措施的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全部安装于设备间内;针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建议安装消声器,设备底座建设减震底座,铺设沙石,设备间墙壁布设吸音棉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五)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强化生产、存储、转运等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完善应急处理措施和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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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