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燕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采写: 【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8年1月22日 打印本页
高利燕 因保管不善,将 吉(2017)汪清县不动产权第000140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利燕 2018年 1 月 22 日
访问量:45424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