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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简政放权的“升级版”

采写:蒋大兴 【字号 】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1日 打印本页



    

      根据国务院2014年20号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江苏等省份从去年年底开始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改革带来的便利已经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三证合一”,并开展“一照一号”试点。
      对于自由经济而言,在市场准入领域,“最小的政府可能是最好的政府”。因此,“简政放权”“简政调权”具有深刻意义。“简政放权”将产生多重后果:一是可能涉及某一政府部门系统内部的权力下放和调整,比如资本认缴制改革;二是可能涉及若干部门之间的权力协调与松绑,比如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建设、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及“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任何管制都与利益相关。涉及诸多部门的跨界“简政调权/放权”更是改革的深水区,可能遍布争议、冲突和“利益雷区”。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全国各地积极推进,设计出各种试点方案,比如“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三证统发”,以及“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照三号”,但“一照一码”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推进较慢。
      在一些试点区域,改革后的赋码仅在登记机关有效,无法在其他部门生效,更无法在全国生效。可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这项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并联式改革工作难度之大。现行的各种改革模式,虽然节省了企业运行成本,但却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或者只是将企业运行成本转移到了行政机关,仍然不符合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文推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客观上挑战了商事登记领域的部门分割、条块分割,释放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信号,是“简政放权”的“升级版”,也是基层民意得到中央高度重视的重要体现。
      实践中,“三证分离”、重复管制,给投资者带来了诸多不便,不仅是浪费了时间、增加了运营成本。试点地区的各种改革方案,更多成为权宜之策——由于缺乏顶层设计的强力支持,改革不彻底、变通成本高。
      此次国务院在详细调研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无疑是民意的胜利,也是国家的进步——表明国家行政治理更趋科学化、扁平化,也表明我国政府具备自我改革的强大能力。如果能以同样的逻辑继续检讨和评估商事及其他领域的各项管制措施,现有的行政效率必将得以提高,亦能彰显政府之“人民本质”。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义,早已超越纯粹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范畴,而具有推动政府体制改革的巨大效应。推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必须切实树立大局观,有意识地推动机构改革、打破商事登记的条块分割,抛却部门利益、提升行政效能,形成合力。如此,“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隆重地载入中国“政府机构优化”的改革史。
      在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过程中,必须要有“壮士断腕”的魄力,工商、质监、税务等政府部门必须摒弃部门利益,通力合作、协同推进,建立科学有效、符合国际规则的“三证合一”规范及工作机制。比如,在“三证合一”登记流程设计上,要按照企业出生的科学规律,坚定地支持“入口赋号”“统一赋号”“电子赋号”“终身不变”的规则,即坚持由“企业入口处”负责企业设立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电子系统“统一赋号”,其他部门根据该号各自设计、补充,采集相关公共信息,并通过统一的企业信息公示平台,联网上传、公开使用、协同监管,形成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满足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对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的综合需求。




发布人:宋誉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1日 审核: 马希明 发布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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