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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灾后房屋重建、城乡内涝治理工作

采写:张志勇 【字号 】    发布时间:2017年8月17日 打印本页



    

    8月16日,我县灾后房屋恢复重建、城乡内涝治理工作推进会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副县长咸博武,各乡镇、各街道,县民政局、县国土局、县扶贫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住建局、县水利局负责人分别通报了我县房屋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意见和城乡内涝治理工作计划,各乡镇、各街道分别就房屋和水利设施受灾损失、存在的困难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沟通交流。
 就进一步抓好灾后重建和城市内涝治理工作,咸博武指出,此次灾后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灾后房屋重建的时间有限,刻不容缓,动手越慢,成本越高。各有关部门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把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和恢复重建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迅速开展抗灾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

    咸博武强调,要优先安排好住房这一民生领域重建任务,由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配合,抓紧完成损毁房屋损坏程度认定鉴定工作,根据房屋损坏程度和村民意愿,把受灾民房重建与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起来,确保入冬前让所有受灾群众都能有住房,温暖过冬;要积极向上争取房屋恢复建设项目资金,由县民政局、县住建局牵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省州有关政策要求,要制定洪灾倒损房屋恢复建设补助办法,做好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要积极开展排洪、除涝、河道集中整治工作,加快推进排水沟、截流沟等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生产自救,力争尽快完成排涝工作。各街道要配合县住建局做好城区灾后淤泥、杂物清理工作,以良好的城市面貌迎接月底在汪清举行的延边州第二十届运动会。
    据了解,洪灾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对倒塌房屋开展信息核对工作,并对严重损坏的房屋进行鉴定工作。最终确定,全县纳入水毁房屋共189户,棚屋区改造4户,维修房屋2280户。8月21日起,我县将将全面开展重建及维修改造,确保入冬前重建户顺利入住新居,并将在11月份完成施工验收。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年8月17日 审核: 发布单位:汪清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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