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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新局 >> 单位简介 |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委、政府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本县的实际,研究起草有关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行政管理的实施意见,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二)研究、指导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事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推进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 (三)综合管理全县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文学、民间艺术等。重点抓好各门类艺术创作。制作管理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工作,负责各类表演、展示和艺术教育,培训、辅导的管理、组织、指导和承办具有示范性地重大艺术、体育活动。 (四)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化和图书馆事业,加强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影剧院建设,指导开展文化活动,指导少儿文化工作。 (五)审核、报批全国、省、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国家级、省、州、县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实施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依法审核报批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文物维修项目。编制文物维修经费预算、申报、核拨管理文物维修经费。 (六)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地方性法规,研究文化事业发展态势,负责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县印刷和新闻出版活动,负责管理报刊、书籍出版印刷、发行及版权工作,监督管理包装、装潢印刷品经营活动。负责管理音像制品发行、放映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直属企业事业单位,指导文化、体育社团的业务活动。 (九)积极推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依法管理健身气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协调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执行体育设施、器材装备标准,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工作,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加强全县业余训练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积极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规划、领导组织国家、省运动会和各种重大竞赛的参赛工作,争取优良成绩。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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