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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社区 >> 科室职能

大明社区下设四个工作部门
1、党政办公室
2、综合执法大队
3、救助服务中心
4、社会事务受理中心
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政办公室是处理社区党委、行政日常工作并协调各部门工作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草拟党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规划、决议、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及其他综合性文件。
2、发布有关事项的通告、通知等。
3、负责党委和社区行政会议的组织安排、征集议题,做好记录等项会务工作,及时下发会议纪要,并负责会议确定的工作事项和落实,催办和检查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
4、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党委和行政领导布置的综合性工作。
5、负责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为党政领导开展工作提出建议。
6、负责接待、统计、社区大事记的记载等项工作。
7、负责社区党政印章、书记印鉴的保管和使用,对外开具介绍信、证明信,负责审定单位印章的刻制。
8、负责社区综合档案的收集、归档、管理和使用,负责档案室的管理、荣誉室的建设等。
9、负责社区公文收发、登记、传阅、催办、立卷、归档、保密工作。
10、负责搞好本社区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等工作。
11、负责对外宣传、信息报送及其它相关宣传报道。
12、负责信息采集、资料更新及日常维护等。
13、负责党史、组织史资料的征、编、研、审、修及出版利用。
14、负责财务管理、对外接待、后勤及车辆调配。
15、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志愿者队伍建设、群团组织建设、文化、武装、共驻共建等。
16、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及保管,做好部内公物登记和管理。
17、负责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
18、负责节假日值班的安排。
19、负责社区党委、行政主要领导文稿的起草、校核、印发工作。
20、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21、负责完成党政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22、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及党员队伍的发展、管理工作。
23、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提出党费使用的建议。
24、负责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推优工作。
25、落实党内关怀机制,组织实施以党员慰问、座谈交流为主要内容的关爱活动。
2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市管理、治安防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积极开展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2、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占用(含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等方面进行监察;
3、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及卫生费的收缴。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4、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5、负责部分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等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或设施(含非城区主要街道非法占用土地和私搭乱建);
6、负责部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监察。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对集贸市场以外的无照商贩进行管理和处罚,行使好相关部门的前置审批权;
7、负责部分环境保护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社会噪声、小区内建筑噪声进行监察;
8、行使部分爱国卫生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依据《吉林省爱国卫生条例》,对违反“门前四包”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9、负责监督、管理、协调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社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0、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易发事故的单位、场所以及设备实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本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消除隐患。
11、负责收集掌握信息。及时收集、上报涉及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各类信息,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管理工作;定期排查分析突出治安问题。
12、负责辖区人口管理。认真开展户籍管理和入户调查,掌握辖区内人口的基本情况;落实工作对象的管理控制措施。
13、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充分依靠社区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安全文明社区的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防范活动,切实加强技防、设施防建设。组织带领社区执法中队及治安志愿者队伍开展治安巡逻值勤,加强治安防范。
14、负责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及时发现和打击其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减少重大恶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5、负责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听取意见,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实行警务公开,及时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和报警求助。定期向群众通报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6、定期分析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形势,排查影响治安形势的矛盾,解决突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稳定治安形势。
17、负责对执法中队和治安巡逻队人员的管理
18、行使与城市管理和治安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完成社区党委、工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救助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对居委会、社区网格、二级信息监控指挥平台及便民服务大厅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2、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负责召集和主持居民会议,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能。根据社区实际,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引导社区成员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科学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形成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5、办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社区成员开展便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包括生活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等),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做好“两劳”释放人员以及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帮教和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本社区正常的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
7、协助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居民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
9、代表居民对政府职能部门在本社区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协助其开展工作,并向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部门反映社区成员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
10、负责社区二级信息化数字平台建设。要熟悉和掌握所辖网格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商业网点等基本信息的概况。经常性地、及时地将网格内的基本信息进行更新,确保数据信息库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11、积极推进社区网格化工作,认真履行网格员工作职责。
12、便民服务大厅要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居民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要将各项服务工作的流程、需要准备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居民,并及时受理居民群众所需的计生、民政、劳动保障、残疾人服务、红十字、老龄委、老协、关工委、户籍管理、居家养老、残疾人托养、老干部服务等各项工作业务。
13、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社会事务受理中心工作职责

1、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清除不安定因素,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纠纷事件,维护系统稳定。
2、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法律进社区活动,推进社区的依法治理工作。
3、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4、负责扎实推进暖房子改造、物业小区管理改造、供热问题等各项民心工程,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大幅度地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良好社会秩序。
5、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工作,办理群众举报事项;对群众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程序做好化解或集中相关部门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
6、准确掌握辖区维稳情况及稳定动态,搞好信访工作的统计、上报,档案及时立卷归档,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下情上报,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当好领导的得力助手。
7、做好信访信息分析、反馈及调研工作;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掌握民族、宗教情况和动态,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宜,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9、负责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会同公安机关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文化教育、法律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未完成法定义务教育的矫正对象完成法定义务教育,对就业困难和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相应帮助;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劳动基地和就业基地。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加强培训,促进社区矫正队伍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招募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扩大矫正队伍。
10、负责为辖区居民提供各类符合实际的代理、代办服务。
11、认真完成社区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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