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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草沟镇 >> 科室职能 |
一、财政所职责 组织财政调研、财务预算、收入、财政政策宣传等工作。负责全镇的财务统计、收入支出统计。 二、经管站工作职责 l、贯彻落实上级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农村经济法规、政策的执行。 2、落实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协调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3、依法履行控减农民负担职责,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4、对农村财务实行“双代管”,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和农村财务监管,加强票证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5、切实抓好农村财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农村财务大检查。 6、搞好农村财会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和业务辅导工作。 7、参与研究和制定农村各项、考核办法和管理制度.搞好镇管村干部的考核工作和农村分配工作。 8、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制度创新。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工作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三、民政办工作职责 1、足额发放复员退伍军人定补,三属抚恤金,伤残军人补助金和优抚对象临时补助。 2、搞好社会救济工作,按上级下拨款项酌情予以补助。 3、合理使用救灾款物,不挪用不占用,坚持公开发放,由基层评议,统一制表,张榜公布,在发放过程中吸收村民代表参加进行监督。 4、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采取群众评议和逐级审核办法,稳定补助对象并足额发放最低保障金。 四、房产所工作职责 1、在镇政府、县建设局、规划局业务指导下,全面贯彻执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在县规划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编制镇、村规划,并负责组织和监督规划的实施。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件、核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负责产权核发、换发、变更产权档案的初始审核工作。 5、负责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五、计生办工作职责 1、拟定全镇人口规划和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指标,检查、督促各基层单位予以落实; 2、负责全镇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3、组织开展全镇人口工作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知识,转变生育观念,提高群众计划生育意识; 4、负责一胎生育登记单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工作; 5、负责全镇育龄人群的生育、节育措施等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指导,为群众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指导及避孕药具指导与服务; 6、负责优生指导,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组织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及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 7、开展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8、负责全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六、司法所工作职责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开展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文化站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举办辖内的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丰富村委和社区文体活动。 2、负责指导辖区的村委和社区文化室建设工作,规范村委和社区文化室的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对村委和社区文体设施的规划、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规范村委和社区各种文体设施的管理制度。 4、负责开展村委和社区文体骨干队伍的建设工作,不定期组织村委和社区文体骨干参加业务培训,开展文体活动。 5、负责组织开展辖内的文物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搜集整理百草沟镇民间文化遗产等工作。 6、负责发展辖内的文化娱乐事业建设工作。 7、负责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对辖内的社会文化市场进行监督、巡查管理工作。 八、农业站工作职责 1、研究拟定本镇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指导计划并监督实施。 2、研究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 3、协调指导农业生产、流通、加工和对外贸易工作;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4、组织拟定本镇农、林、水、牧、渔、农机等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的规划,并负责监督检查。 5、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农村能源建设、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研究提出本镇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工作。 6、研究提出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安排,并组织落实。 九、农机站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加强农机管理,搞好农机服务,方便农民群众”的原则和“发展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目标做好服务工作。 2、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业机械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农机户开展各项农机管理工作。 3、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以科技兴农为目标,强化群众的农机市场意识,对群众申请的各项农机业务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县局,为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做好基础工作。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做好有关技术咨询,全心全意为农民和农机户搞好服务工作。 5、加强农机信息宣传,完善各项农机管理制度。做到秉公执法、廉洁奉公、文明管理、优质服务。 十、畜牧站工作职责 1、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宣传贯彻落实。 2、实施预防控制、扑灭动物传染疫病。 3、实施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检疫。 4、实施畜牧业科技推广、技术培训、品种改良。 5、从事动物疾病诊断、治疗,药品、药械、饲料、动物养殖技术指导和相关配套服务。 十一、水利所工作职责 1、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法律和省、市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 2、统一管理当地水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等工作,负责水利年度的统计工作。 3、负责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与设计,搞好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4、负责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5、负责农村水利项目的评估、技术咨询及项目管理工作。 6、负责防汛抗旱管理及防汛抗旱资金管理,搞好抗旱、抗洪抢险组织工作。 7、承办本级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二、劳动保障工作职责 1、负责劳动保障和再就业的宣传咨询工作。 2、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 3、负责制定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准、认定工作。 4、负责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下岗人员申请小额贷款办理相关手续。 5、开展社会再就业创办社区服务项目。开发社会就业岗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实现再就业。 6、负责对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再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再就业援助工作。帮助其在社区内实现再就业。 7、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适应能力。 8、负责制定下岗失业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 9、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未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10、负责辖区内失业人员和新成长劳动力输出和转移。 11、负责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备案工作,代理有关劳动保障事务。 12、负责劳动就业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各类统计报表汇总工作。 13、管理辖区劳动力资源负责下岗失业人员信息库的建立、运行和管理工作。 14、负责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定和个人社会保障情况咨询服务。 15、受理劳动保障投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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